湖北大力发展农家乐,推动新农村建设,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家乐发展,省领导多次强调要把武汉乡村旅游和农家乐发展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多次到农家乐检查指导并作出重要指示;分管领导经常研究支持农家乐发展的扶持政策,亲自部署有关工作。 省直相关部门大力扶持农家乐发展,省旅游局先后与省农业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大力发展农家乐旅游的指导意见》;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大力发展农家乐旅游,促进农民自主创业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星级农家乐主要享受的资金补贴、创业培训和职业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优惠扶持政策。2009年以来,全省利用劳动就业资金1.7亿元对1.7万户农家乐进行补贴。各地切实加强对农家乐发展的领导,成立工作协调机构,明确了旅游、农业、人社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多数县市区和一些重点乡镇制定了加快发展农家乐的扶持政策。
家乐产业初具规模 数量质量同步提升
当前我省农家乐休闲旅游产业已初具规模,呈现出数量与质量同步提升的良好势头。各地创新推出水果采摘游、农家乐休闲旅游节以及“油菜花节”、“桃花节”、“杨梅节”等节庆促销活动,不仅扩大了农家乐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而且有效激发了农民积极性。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共有以农户家庭经营以及合股经营的各类农家乐2.3万余家,直接从业人员26万多人,户平实现经营收入11万元。省旅游局联合省质监局编制修订了《湖北省农家乐星级划分与评定》,并作为省地方标准下发实施。通过贯彻评定标准,目前全省星级农家乐经营户已占到经营户总数的一半以上。发展休闲旅游产业面临历史机遇.
全省农家乐经营业主:
为充分发挥农家乐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为广大游客提供“干净整洁、环境优美、质优价廉、诚实守信、特色鲜明”的农家乐休闲娱乐场所和环境,在此,我们湖北100家四、五星级农家乐业主,向全省农家乐经营业主发出如下倡议:
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不超范围经营;实行诚信宣传、明码标价、互惠互利、价格公道,不欺诈不宰客。
热情服务,以质取胜。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游客的宗教信仰、民族习俗,对游客不分民族、地域、性别,一视同仁,童叟无欺,接待服务热情大方,周到细致,以优质的农家旅游服务质量,充分满足不同游客的个性化需求。
讲究卫生,确保安全。保证农家乐的厨房、餐厅、住宿场所和厕所等干净整洁,餐饮用具一律消毒;把好“病从口入”关,不购霉烂变质有害食品,确保游客饮食卫生安全;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设备,对可能出现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突出特色,提高品位。坚持农家乐建筑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农家乐经营与本地乡村文化有机结合,实现特色经营,差异发展,提升品位,让游客“观农家景、吃农家菜、干农家活、住农家屋、购农家物、享农家趣”,展现湖北农家新面貌。 全省农家乐经营业主们:让我们遵循“以人为本,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着眼于游客需求,以执着的精神、卓越的品质,做好、做活、做大、做强农家乐,为武汉乡村旅游发展和湖北周边旅游景点经济强省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